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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
  •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公开选聘破产清算评估机构的公告
    25 2025-07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公开选聘破产清算评估机构的公告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破产清算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6月12日,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分别以(2025)川1803破申1号、(2025)川1803破申2号、(2025)川18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述三公司统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7月10日,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以(2024)川1803破1号、(2024)川1803破2号、(2024)川1803破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查清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审慎、严谨、高效地推进清算工作,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将公开选聘适格评估机构对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进行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债务人基本情况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5日,在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803MA62C00T2M,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崔极娥,登记住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水碾街5段7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游览景区管理;旅游资源开发;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7日,在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803MA62C0101D,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瑞生,登记住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水碾街5段7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等级证书经营),家政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建材、五金、文体用品、日用百货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凭资质等级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3日,在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803MA62C00Y3W,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谭卫东,登记住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水碾街5段7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经管理人核实,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无资产。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现有住宅87套,总面积17899.01平方米;车位53个,总面积1216.76平方米;商业1幢,面积3812.93平方米;办公用房9套,总面积638.18平方米;公共厕所1处,面积34.94平方米。二、评估工作及费用要求(一)评估工作内容1.对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若涉及财务混同情形)名下资产(含未登记在债务人名下但实际属于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完成对债务人全部资产在清算状态下的评估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可能包括单体净资产评估报告或合并口径净资产评估报告,含各科目评估明细汇总表、权属瑕疵和受限资产明细汇总表等);2.若需要则对债务人未纳入实质合并范围的控股公司进行股权估算,并出具价值评估报告;3.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建工优先债权对应的特定财产、拟单项或整体处置的财产等,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因报告过期,补充出具或重新出具报告;5.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6.自选中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入场工作并于2025年9月10日前出具相关正式评估报告。7.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二)评估费用要求1.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评估工作内容、事项、范围等进行调整或因报告过期,需补充出具或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2.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3.本次资产评估费用报价采取固定包干(含税)计费方式,评估费用报价中应包含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住宿、差旅、交通、餐饮、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三、报名条件( 一)参选资质1.参选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须同时具备出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以及偿债能力分析等相关报告的资质和能力,且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的机构;2.参选机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3.参选机构须具备破产清算的相关项目经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曾有为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清算提供评估服务的经验者优先;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包括其关联企业)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独立、专业判断的关系。(二)参选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1.参选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以及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需满足本项目的质量及时间要求,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低于5年。2.参选机构应当提供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供管理人备案。参选机构应保证上述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三)需要提交的材料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及纸质版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报名表及参选机构介绍(需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初步的服务方案及工作思路等;3.本项目的报价方案,包括费用收取依据、计算标准、包干费用金额、支付方式等;4.参选承诺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与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忠实履职的其他情形;(2)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3)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4)出具的评估报告等工作成果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5)参选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6)协助、配合管理人及名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程序。5.附件资料,具体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入选入围等级评定资质等);(3)负责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载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人员简介等)以及上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选机构近五年相关破产清算/清算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参与评估工作经验、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需包含破产案件的业务经验);(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的书面文件。四 、选定程序1.2025年7月31日14点前按照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材料,请有意向报名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二份)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茶马古城13栋43号楠香精舍民宿一楼大厅,李志强,联系电话:18623554343。2.管理人根据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工作方案、报价等条件,经评审小组评议后,直接以报价较低的机构为中选机构。3.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资料不予退还。对于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负责回答未入选理由。五、费用提示1.最高限价:参照《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收费标准为基准,下浮比例不低于40%。2.拟聘请的评估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鉴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将采用先完成评估工作、后支付费用的方式。经管理人审查确定相关工作成果符合要求后,评估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并根据清算计划等法律文书的规定,在评估机构提供发票后支付。3.评估机构报名、评估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六、特别说明1.本案可能涉及关联企业合并清算,参与本次评选的评估机构应当注意考虑因此产生的各类影响(例如工作量增加等)。参选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报价将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2.有关评估机构的选聘信息,将在全国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信息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公告平台上进行公告与公示。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最终报名人数不足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在报名机构中直接选聘;管理人亦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等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相关事项,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4.参选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一切条款。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络咨询公告所附联系人。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响应文件目录响应文件目录  一、参选机构基本情况二、工作方案三、 报价函四、参选承诺书五、附件资料(一)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二)资质证书(三)项目团队名单及资格职称证书(四)近5年破产清算评估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地址的书面文件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破产清算评估机构的报价函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我机构经认真研究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公开选聘破产清算评估机构的公告》,决定参加此次公开选聘,自愿接受管理人在上述公告中的各项限制性条件。我机构承诺在中选后,按照管理人拟定的合同条款签订书面合同,如未能最终与管理人就合同条款在中选后三日内协商一致,我机构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评估活动,管理人有权与备选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协议。经研究,我机构参加本次评估机构选聘的最终报价为:参照《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收费标准为基准,按选聘公告中载明的资产总额为依据,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收取评估费用。         参选机构名称: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25 2025-07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年6月12日,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分别以(2025)川1803破申1号、(2025)川1803破申2号、(2025)川18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7月10日,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以(2024)川1803破1号、(2024)川1803破2号、(2024)川1803破3号《决定书》分别指定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将公开选聘适格审计机构对上述三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 、债务人基本情况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5日,在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803MA62C00T2M,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崔极娥,登记住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水碾街5段7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游览景区管理;旅游资源开发;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7日,在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803MA62C0101D,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瑞生,登记住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水碾街5段7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等级证书经营),家政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建材、五金、文体用品、日用百货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凭资质等级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3日,在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803MA62C00Y3W,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谭卫东,登记住所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水碾街5段7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 、工作目标配合管理人进行清产核资,对债务人及关联企业(若涉及财务混同情形)截至2025年6月12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三、审计范围及要求本次审计范围为债务人及关联企业(若涉及财务混同情形)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其中2020年至基准日处于停业状态)期间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同时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据实调整相关审计数据,以及法律规定或管理人要求出具的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及关联企业财产进行盘点。2.对截止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3.对债务人及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不符合破产法相关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的资金流向及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之间的资金流向;核查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的财产等情况。4.按管理人要求,协助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查工作,查询、整理申报债权在财务资料中的记载情况,根据债权审查工作实际情况必要时就个别申报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5.审计债务人及关联企业欠付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情况。6.审计债务人及关联企业欠付国家税款情况。7.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其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格混同事宜)出具专项报告。8.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对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及关联企业、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9.根据破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其他需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10.自选中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入场工作并在2025年9月1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四 、报名条件1.报名机构须为合法存续,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的审计机构。2.报名机构已编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3.报名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4.报名机构拟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须具备破产案件审计工作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包括其关联企业)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独立、专业判断的关系。6.同意管理人费用支付方式。五 、报名机构须提交的材料报名参加本次选聘工作的审计机构,申报材料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审计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本次审计机构工作的人员配置、审计人员资格证书、参与本次审计工作相关人员简介及审计工作经验等。2.审计方案、工作计划、预计审计期限。3.报价方案及依据。4.书面承诺:认可本次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本机构及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5.如参与过破产清算或清算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及已编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6.其他佐证材料。须知:报价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费用,无预付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报告有效期届满后重新出具报告服务费及本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六 、选定程序1.2025年7月31日14点前按照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材料,请有意向报名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二份)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茶马古城13栋43号楠香精舍民宿一楼大厅,联系人李志强,联系电话18623554343。2.管理人根据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工作方案、报价等条件,经评审小组评议后,直接以报价较低的机构为中选机构。3.对于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资料不予退还。对于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负责回答未入选理由。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最终报名人数不足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在报名机构中直接选聘;管理人亦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等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相关事项,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5.参选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一切条款。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络咨询公告所附联系人。七、费用提示1.最高限价: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为基准,下浮比例不低于40%。2.拟聘请的审计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在报告人民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鉴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将采用先完成审计工作、后支付费用的方式。经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审查确定相关工作成果符合要求后,审计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并根据清算计划等法律文书的规定,在审计机构提供发票后支付。3.审计机构报名、审计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申请响应文件目录 响应文件目录 一、参选机构基本情况二、工作方案三、 报价函四、参选承诺书五、附件资料(一)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二)资质证书(三)项目团队名单及资格职称证书(四)近5年破产清算审计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地址的书面文件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报价函 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我机构经认真研究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公开选聘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公告》,决定参加此次公开选聘,自愿接受管理人在上述公告中的各项限制性条件。我机构承诺在中选后,按照管理人拟定的合同条款签订书面合同,如未能最终与管理人就合同条款在中选后三日内协商一致,我机构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审计活动,管理人有权与备选审计机构签订委托审计协议。经研究,我机构参加本次审计机构选聘的最终报价为: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为基准,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收取审计费用。        参选机构名称: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24 2025-07
    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被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东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东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 26 2025-06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11月4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作出(2024)川07破申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指定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高新法院”)审理,绵阳高新区法院作出(2024)川0792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四川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联合管理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现发布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华瑞汽车公司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情况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吕志涛,股东为晨宝(辽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持股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700769967413A。主要经营范围:轻型汽车改装、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客车制造,汽车技术、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二)对外投资情况    2005年4月29日,华瑞公司实缴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绵阳华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4月16日,绵阳华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0万元设立四川晨之诺科技有限公司。(三)资产情况根据评估机构报告显示,华瑞公司资产在重整条件下的评估价值(市场价值)为1,061,774,091.34元,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清算价值为775,651,317.12元,具体如下: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清算价值)变现折扣率清算价值货币资金1,382,166.83 1,382,166.83 0.00%1,382,166.83 预付款项278,739,983.85 139,841,857.27 0.00%139,841,857.27 其他应收款448,065.76 192,399.51 0.00%192,399.51 存货5,114,980.69 1,781,815.99 40.00%1,069,089.59 其他流动资产0.00 0.00 40.00%0.00 房屋建筑物272,862,700.17 208,584,556.11 35.00%135,579,961.47 构筑物88,722,210.43 37,073,302.47 35.00%24,097,646.61 机器设备672,794,917.90 202,364,883.84 40.00%121,418,930.30 车辆209,126.67 481,942.47 40.00%289,165.48 电子设备30,994,662.03 532,399.42 40.00%319,439.65 在建工程3,666,277.50 4,468,227.50 40.00%2,680,936.50 土地使用权157,128,160.98 464,915,999.68 25.00%348,686,999.76 其他无形资产393,449.06 154,540.25 40.00%92,724.15 技术类无形资产304,913,974.66 0.00 0.00%0.00 合计1,817,370,676.53 1,061,774,091.34 775,651,317.12 (四)审计情况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24年10月31日华瑞公司的资产总额 181,737.07 万元,负债总额 331,627.63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49,890.5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2.48%。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结合债权审查认定数额调整为准。(五)债权申报情况华瑞公司已知债权人共计1056家,管理人已通知到位债权人1002家,剩余54家债权人因无联络方式及地址无法通知。截至2025年6月15日,管理人收到437家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金额4,297,282,572.58元,审查认定债权金额为 3,892,359,506.11元。目前债权申报仍进行中,管理人将继续开展债权审查工作。二、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是为意向投资人推介项目,力争华瑞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本次招募不确定唯一意向投资人。(二)本次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公司有关情况不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作为各位意向投资人商业及法律判断的依据。(三)本次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包括意向投资协议、正式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效力。(四)本次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公司及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其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若意向投资人经自己的判断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三、意向投资人条件(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同时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二)意向投资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汽车行业的资格要求,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有汽车生产或上下游行业投资或经营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详细的履约能力证明。(四)联合投资的,联合体须以一个牵头人的身份参与,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材料及缴纳保证金的主体,承诺采取一致行动并承担连带责任。四、招募流程(一)招募公告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及管理人官网、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同时有权选择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行业协会公众号、行业主流媒介等转发相关公告,推动华瑞公司意向投资人的报名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进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或管理人官方网站,搜索查看招募公告或直接联系管理人获取。(二)报名1.报名时间即日起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报名成功以提交报名材料并实际缴纳保证金为准。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邮寄报名材料。具体如下:联系人:沈律师    联系电话:13183541812黄律师    联系电话:18200394015欧律师    联系电话:13881217133 赵先生    联系电话:15983679068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巨洋酒店14楼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朝阳东路17号  3.报名材料1)《重整投资人报名表》(见附件1),简要陈述投资意向;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及业绩介绍(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金实力,投资优势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3)主体资格证明:投资主体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需提供原件);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见附件3)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三)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1.保证金的缴纳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元,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账户名称: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510 7301 3000 2912 4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2.保证金的使用华瑞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重整计划执行资金的一部分。3.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选的竞选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保证金在招募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2)如华瑞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自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日起30日内作为共益债一次性无息退还。若未能按期退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LPR利率(一年期)计算利息。3)若经管理人核实,竞选投资人提交虚假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选投资人未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签署正式投资协议或无故退出重整谈判、磋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4)保证金的退还账户为来款账户。(三)提交投资文件1.意向投资人在进行尽职调查后确定投资意向的,应当在2025年8月16日前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计划草案》,草案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不能使草案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2.《重整计划草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竞选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竞选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等);(2)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3)债权清偿计划;(4)履约保证;(5)后续经营方案。竞选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竞选投资人公章。竞选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有本人签字并捺印。(四)投资人遴选1.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竞选投资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其重整投资计划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竞选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2.如竞选投资人超过2家(含两家),管理人将在绵阳高新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五、尽职调查1.竞选投资人尽职调查竞选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经管理人形式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可华瑞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竞选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配合竞选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解答相关问题。竞选投资人的尽调工作应在接管理人通知后的15日内完成,费用由竞选投资人自行承担。2. 管理人尽职调查    竞选投资人配合管理人开展反向法律尽职调查和财务尽职调查,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遗漏重大事项等影响尽职调查结论的情形。若经过尽职调查,发现竞选投资人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及明显缺乏履约能力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或终止推进重整计划的表决。六、特别提示1.管理人在本公告列明的有关情况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2.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3.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积极参与华瑞公司重整投资!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附件附件1: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报名表 意向重整投资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形式□单体报名□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名称:牵头投资人:报名承诺本参选机构已充分知悉并了解《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的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条件。本参选机构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自愿参与华瑞汽车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预招募程序,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重整投资意向(初步方案)简述报名人(单位盖章/个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案件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代理权限:以委托人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接受、撤回、修改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的各类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招募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期限至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结束。 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附件4:承诺函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我单位/个人决定参与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的预招募评选,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保证所提交参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我单位承诺最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存续状态,具备与重整投资匹配的资金实力、履约能力。3.我单位理解并承诺接受预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全部条款,知晓相关法律后果。4.我单位如组建联合体并作为牵头投资人参与本项目的,我单位保证其他联合体成员均符合上述全部招募条件,并将采取一致行动并承担连带责任。5.我单位将自行了解与本项目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变更等方面)政策规定、产业导向、发展需求,以便后续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协议;并将自行承担相关产业、税收、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6.若我单位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后将根据有关招募文件的规定按管理人的要求签署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并将全面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义务;若拒绝签订或违反相关义务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7.我单位参与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的报名及评选程序已经依照我公司之章程规定获得有权决策机构之决议或者其他内部审批程序审批通过。     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签名按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附件5:保密承诺函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我单位决定参与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汽车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并承诺履行以下保密义务:1.本承诺函所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我单位在参与招募过程中(包含未开展招募程序前的磋商过程)自管理人或华瑞汽车公司处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口头/书面/电子等形式获取的(接触、获取及/或知悉)相关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华瑞汽车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等业务、财务、人员等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以何种形式和方式披露,也不论是否标注为保密。2、未经贵方事先书面许可,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若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本单位披露保密信息,我单位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事先通知管理人。我单位保证该等保密信息仅用于本项目之有关目的。3.我单位应当告知参与人员以及我单位聘请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协议书的约定,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参与人员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若参与人员或外聘人员违反本保密承诺的约定,泄露了管理人或华瑞汽车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据本承诺函约定,我单位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4.我单位承诺,除非保密信息已通过合法程序进入公众知晓领域,本承诺书始终有效,若违反保密义务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并赔偿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本保密承诺函自我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签名、按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附件6:送达地址确认书案件名称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名称管理人对重整意向投资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1.为便于重整意向投资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重整招募程序顺利进行,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以及后续的重整投资履行程序; 3.招募程序中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重整意向投资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 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人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向投资人声明我单位已知悉上述告知内容。我单位提供的上述地址是真实有效的,如未通知管理人变更,则该地址继续有效。管理人向我单位送达的材料邮寄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 26 2025-02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11月4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作出(2024)川07破申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指定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高新法院”)审理,绵阳高新区法院作出(2024)川0792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四川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联合管理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现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华瑞汽车公司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情况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吕志涛,股东为晨宝(辽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持股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700769967413A。主要经营范围:轻型汽车改装、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客车制造,汽车技术、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二)对外投资情况    2005年4月29日,债务人实缴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绵阳华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4月16日,绵阳华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0万元设立四川晨之诺科技有限公司。(三)资产情况债务人实物资产财务账面价值156610.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17852.33 万元,净值106560.2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0800.56万元,净值 49538.24万元;存货价值511.90万元。主要资产包括:国有建设用地4宗,面积599595平方米;房屋建筑物16处;机械设备1251套(台);专用磨具(夹具、检具)966套(台);车辆13辆。最终资产价值以正式的评估报告结论为准。(四)审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显示,截止2024年10月31日,债务人资产总额为183,323.50万元,负债总额311,119.28万元。其中短期(银行贷款)673,703,736.90元、长期借款(银行贷款)73,221,686.36元、其他应付款861,623,680.14元(华晨系)、应交税费29,639,596.79元、应付账款303,777,042.41元、预收账款15,789,321.57元,应付职工薪酬74,967,259.80元。最终数据以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五)债权申报情况债务人已知债权人共计1056家,管理人已通知到位债权人1002家,剩余54家债权人因无联络方式及地址无法通知。截至2025年2月25日,管理人收到352家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申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764,664,422.86元,现已经审查202笔债权,认定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27,640,895.35元。目前债权申报正在进行中,管理人尚未完成全部确认工作。    (六)特别说明鉴于华瑞汽车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已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估、审计工作,最终资产负债情况等以管理人委托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报告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二、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是为了向潜在意向投资人推介项目,力争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而非正式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本次招募不确定唯一意向投资人,具体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的缴纳、尽职调查及反向尽职调查的要求、制作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具体要求等)以后续管理人发布的正式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为准。(二)本次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公司有关情况不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潜在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作为各位潜在意向投资人商业及法律判断的依据。(三)本次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包括意向投资协议、正式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效力。(四)本次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潜在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公司及管理人向潜在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其参考,潜在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若潜在意向投资人经自己的判断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三、意向投资人条件(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同时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汽车行业的资格要求,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有汽车生产或上下游行业投资或经营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详细的履约能力证明。(四)联合投资的,联合体须以一个牵头人的身份参与,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材料及缴纳保证金的主体,承诺采取一致行动并承担连带责任。四、招募流程(一)招募公告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及管理人官网、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同时有权选择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行业协会公众号、行业主流媒介等转发相关公告,推动华瑞汽车公司意向投资人的报名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进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或管理人官方网站,搜索查看招募公告或直接联系管理人获取。 (二)报名1.报名时间即日起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管理人将配合其提前启动尽职调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止。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邮寄报名材料。现场或邮寄报名信息:联系人:赵正海    联系电话:15983679068田  雄    联系电话:13881183656黄律师    联系电话:18200394015欧律师    联系电话:13881217133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朝阳东路17号。3.报名材料1)《重整投资人报名表》(见附件1),简要陈述投资意向;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及业绩介绍(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金实力,投资优势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3)主体资格证明:投资主体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三)提交投资文件1.意向投资人在进行尽职调查后确定投资意向的,应当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预案。2.重整预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资产剥离及处置方案等。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预案一式三份,重整预案须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四)意向投资人遴选1.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其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2.如意向投资人超过2家(含两家),管理人将在绵阳高新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五、特别提示1.管理人在本公告列明的有关情况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2.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3.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积极参与华瑞汽车公司重整投资!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附件-(请在律所官方网站中的破产案件列表项下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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